上海市电力公司是国家电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负责上海地区电力输、配、售、服的特大型企业。公司统一规划、建设和调度上海电网,为上海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经济、清洁、可持续的电力供应和服务,并对全市安全和节约用电进行监督和指导。上海市电力公司管辖的上海市电网位于长江三角洲的东南前缘,北靠长江,东临东海,与江苏、浙江两省接壤。供电营业区覆盖整个上海市行政区。截至2010年底,公司直接管辖各类电网企业、发电企业、修造、施工、设计、科研、医院、培训中心等单位26个,共有职工14721人,拥有客户823.9万户,资产总额达1213.8亿元,公司管辖35-800千伏变电站833座,变电容量11657.2万千伏安,年售电量1028.04亿千瓦时。
自1985年成立以来,上海市电力公司秉承努力超越、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在履行社会责任、打造责任央企的实践中实现了自身发展跨越。在率先建成与国际大都市发展相适应的一强三优现代公司的战略目标指引下,公司不断追求创新,绩效水平持续提升,获得多项荣誉,先后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和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国质量奖、全国用户满意企业,连续四届获得上海市文明行业,被评为企业信用等级AAA、全国电力行业AAA级信用企业。在上海市服务行业政风行风测评四连冠的基础上,公司连续四年成为免测单位;在全市30多个窗口行业社会公众满意度测评中连续五年荣登榜首。
应聘条件
1、国内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独立院校除外),或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院校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当年毕业的留学生。优先考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985、211工程类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他电力相关专业本科毕业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扎实,富有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诚实守信、身体健康、服从安排。
3、应聘的本科生须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应聘的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须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
4、应聘的本科生应为198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8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197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